开户服务
-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如有效之香港身份证或有效护照)
- 三个月以内之个人地址证明*(如公用设备账单、银行邮件副本、及/或入息税税单)
- 已填妥及签署之 开户书
- 已填妥及签署之 CRS税务居民身分: 自我证明表格– 个人/ 联名帐户
*物业管理单据恕不适用
本公司地址:
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15楼1516室
依证监会指引,如客户选择以邮递方法交回开户书,为核实客户之身份,请安排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1. 安排验证人/见证人*于开户书及客户之身份证/护照副本上签署,并提供其姓名、职衔及公司名称。
*验证人/见证人必须为注册人、太平绅士或专业人士,如:银行之分行经理、注册会计师、律师或公证人。
或
2. 将已填妥及签署的开户书及其他所需文件连同已签署并印有客户银行账户名称的支票乙张寄回本公司,有关支票详情如下:
- 该支票须由客户在香港持牌银行开立的账户所签发;
- 该支票上印有的银行账户名称,须与开户书上之申请人名称(身份证 / 护照副本上之名称)相同;
- 金额不得少于港币10,000 元,抬头为「中佳證券有限公司」;
- 签发的支票上的签名与其在客户开户书上的签名必需相同;及
- 该有关支票必须成功兑现。
*本公司有权保留拒绝申请帐户的权利及要求客户提供额外文件作为审批开户之用。
根据指示下載相关的文件 (开户表格-公司,开户表格为 PDF 格式),并细阅相关协议的条款;
开立公司账户,请提供以下的文件:
- 公司组织章程大刚及细则 (核实真本)*
- 有关批准开户及授权人士之会议记录
- 公司注册证书副本(核实真本)*
- 有效商业登记证书副本 (核实真本)* 适用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 董事登记册 (核实真本)*
- 股东登记册 (核实真本)*
- 最近之财务报表(核实真本)*
- 最近周年申报表 (核实真本)*适用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 授权书及获授权人士资料表格
- 董事、主要股东及账户操作之授权人士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 最近三个月以内之办事处地址证明 (如公用设备账单及/或银行邮件副本)
- CRS税务居民身分: 自我证明表格–实体(公司帐户)
- CRS税务居民身分: 自我证明表格 –控权人
* 核实真本─文件副本须经由注册公证人、执业律师或执业会计师认证。
亲身或邮寄办理
本公司地址: 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15楼1516室